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5-04-27
bt365滚球下设三个股室,办公室、造林绿化管理股、资源林政管理股
(一)办公室: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、文电、公务、机要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;承担宣传、信息、安全、保密和信访工作,负责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;承办林业新闻发布工作;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的宣传和涉外工作;承担机关财务、后勤服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事项;负责劳动工资、保险福利、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;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;承办指导林业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。
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;建立并实施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;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,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;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;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,提出县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,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;负责统计信息工作。承办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。
(二)造林绿化管理股(清丰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)
承担全县种苗、造林、营林质量管理;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;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全县防沙治沙工作;指导各类公益林、商品林(包括用材林、经济林、薪炭林、药用林、特种用途林)和花卉产业的培育;拟定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;指导、监督全民义务植树、造林绿化工作;承担清丰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。组织开展全县林业科学研究;组织、指导全县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创新体系建设;承办林业标准化、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树新品种保护、管理的有关工作;组织、指导国外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;参与履行《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》、《生物安全议定书》。
(三)森林资源管理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股
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与评价;监督森林资源使用情况;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;监督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;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;承办林地征用、占用初审工作;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、栖息地恢复发展;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、驯养繁殖或培植、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、疫源疫病监测;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;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;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;承担林业行政应诉、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;承办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。指导、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;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、流转及林权管理,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。